富顺县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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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富发改发〔****〕***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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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自贡市富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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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富世街道、东湖街道、代寺镇、怀德镇、古佛镇、李桥镇、龙万乡、骑龙镇、琵琶镇、兜山镇、永年镇、福善镇、飞龙镇、童寺镇、板桥镇共**个乡镇(街道)**个聚居点农村污水进行治理;新建厌氧生物膜池**座、人工湿地 **座、净化过滤池**座、生态塘*座、资源化利用设施**座,现状水池改造为泵站*座,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检查井等附属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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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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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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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全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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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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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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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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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申请人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在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具有*个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中标金额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本项目拟配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方章)(提供证明材料及网上查询截图);主要专职技术人员(*人):具有四川省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提供证明材料及网上查询截图)。注:本项目拟派人员均需提供*个月以上连续社保证明材料及网上查询截图。*、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标准下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公告内容仅为暂时预估项目招标代理费,具体金额以实际招标内容为准。请各申请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实施方案等材料传于此邮箱号:*********@qq.com(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申请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最终以提供邮箱的申请证明材料为准,不满足要求、不齐全或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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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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