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编制说明第四项第*小项“组价依据**** 年宁夏计价定额进行确定;材料价格执行****年《宁夏工程造价》年第*期同心地区除税价格,《****年度安装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市场询价计入;”现变更为“组价依据**** 年宁夏计价定额进行确定;材料价格执行****年《宁夏工程造价》年第*期同心地区除税价格,《****年度安装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市场询价计入;”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或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或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
地址:同心县豫海镇
联系人:李叶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众创(宁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海宝西区*号综楼
联系人:骆瑞瑞 童超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