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地税职工食堂半酬金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海口地税职工食堂半酬金的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室开标,现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之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条、第**页开标一览表此三处原“采购预算均为***.******万元”,现统一更改为“采购预算*******.**元/年”。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原服务期限:*年,现更改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页附件*第**页附件*、附件*“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与公章具有相投法律效力”,现此三处说明均删除。
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变更、澄清内容,并作为招标项目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