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NCZ(YC)******
项目编号: NXXD-****ZC-***
项目名称: 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水厂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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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水厂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 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水厂维修养护工程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概况 | *******.** | / |
数量合计: | *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或承建的工程)的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施工或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或水利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执业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时间 ****-**-** **:**:** 至 ****-**-** **:**:**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南街政府综合*号楼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层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蔡海涛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睿、周华、林彬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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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宁夏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