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钟庄镇大钟庄村北1-3斗1272.41亩土地经营权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宝坻区
发布时间:2023-11-21
项目名称:宝坻区大钟庄镇大钟庄村北1-3斗1272.41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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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大钟庄镇/大中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大钟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宝坻区大钟庄镇大钟庄村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大钟庄镇大钟庄村北*-*斗****.**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村北*-*斗*块地面向社会公开发包:****.**亩内含机动地**亩,其中(一)村北一斗承包地,东至路,西至渠,南至渠,北至防渗渠,土地面积 ***.* 亩;(二)村北二斗承包地,东至渠,西至农场边界,南至防渗渠,北至渠,土地面积 ***.**亩;(三)村北三斗承包地,东至渠,西至渠,南至上水渠,北至泄水渠,土地面积***.**亩;底价为每亩每年****元,往上投,阶梯价格**元;收取竞价保证金**万元。*、土地流转期限均为****年 ** 月**日至 ****年 **月**日止(****年秋季收获后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签订合同时收取****年土地承包费,每年**月**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农交所收取***元的信息技术服务费。*、交易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土地承包款。受让方各需缴纳**万元承包押金,合同满期时经村集体验收水点机泵管带水利设施后,退回承包押金。*、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承包期内,村集体原有的三个水点及配套水利设施受让方可以使用,相应的电费等经营费用及供水费受让方自己负责;受让方不允许随便动土、拉土,在原有情况下,由承包方自己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元(不包含政府处罚)。*、承包期内,该土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应在报名前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以村集体发包亩数为准。**、交易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及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退。**、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承包押金不退,归发包方所有。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年满**周岁以上、**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法人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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