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商务车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公告 吉林省 | 长春市 | 绿园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03-19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商务车辆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1308*******
联系人:周**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的通知要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现对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到报名截止时间,仅有长春华阳旗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家报名。

*、采购人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拟采购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商务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在报名期内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不构成开标条件。且采购执勤车辆对售车单位要求较严格,时间紧、任务重,

故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招标。

*、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如下:

供应商:长春华阳旗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号。

联系人:周大帅

联系电话:***********

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权七龙

电话:****-********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点击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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