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郑州市隆盛祥矿冶有限公司转让所属一批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WZ******-*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年*月**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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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 | ||||||||||||||||||||||||||
标的现状 | 报废待拆除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郑州市隆盛祥矿冶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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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确定最终受让方三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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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郑州市隆盛祥矿冶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重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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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本次处置资产评估价为含税价。 *.本次处置的*项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证,其中*项为彩钢与钢结构,评估价为*.**万元,*项为钢混结构,评估值为*元。*项建筑物现状态为报废待拆除,企业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意向受让方须充分了解房屋建筑物现状。 *.本次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共计*项,主要包括煤气站彩钢房、小锅炉房、煤仓框架、在线监测房等,取得方式均为自建,建成于****年**月至****年*月,均已报废待拆除。 *.本次处置的构筑物共计**项,主要包括煤气站框架、酸站事故池、氟化盐-期楼梯框架、氟盐-期框架等,建成于****年**月至****年*月,均已报废待拆除。 *.本次处置的机器设备共计***项设备,主要包括复摆鄂式破碎机、细碎鄂式破碎机、圆锥破、振动筛、*#号TD**皮带机等,购置于****年**月至****年**月。上述设备由于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调整,不符合其生产要求,无法正常运行等原因均已报废,现存放郑州市隆盛祥矿冶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的厂区内。 *.隆盛祥公司建有年产**万吨氢氧化铝生产线一条,年产*.*万吨氟化铝生产线两条。于****年*月停产至今。因属于化工企业,在生产线的设备及管线内残留有碱液、硫酸、酸泥、氢氟酸、混合酸、熔盐等危化品。现有氟化盐生产线主设备材质为镍基合金,镍含量有**吨左右,其他设备中含有铜、钛、锰、铬等元素。具体情况需意向受让方实地考察。 *.踏勘确认书领取安排:《踏勘确认书》可在交易所网站自行下载,或在踏勘地点现场向转让方领取,经转让方审核符合条件的,可进行现场踏勘。转让方要求现场踏勘期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周六日、节假日除外),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踏勘现场的,视为放弃现场踏勘权利和报名权利。 *.该标的拆除事宜特别约定如下: (*)拆除范围:仅限于转让范围内(拆除内容以新疆产权交易所挂牌信息为准)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设备基础、混凝土地面。受让方在拆除转让标的过程中不得损坏范围之外的建(构)、建筑物,否则按实际价值给予转让方赔偿。 (*)受让方入场施工前,需向转让方缴纳施工保证金***万元,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受让方未交纳施工保证金的,转让方有权拒绝受让方进场拆除、施工。 (*)涉及转让标的为危化品的,受让方(委托方)需具备合规合法处置危化品的能力,或委托专业机构合规处置危化品;受让方(委托方)在处置、拆除过程中,需先行处置危化品,所有危化品处置完毕后,其它拆除的设备方可出厂。 (*)受让方(委托方)在处置危化品时,需向转让方提交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范要求的危化品处置方案并严格按照该方案进行规范处置。危化品装车前需提供相关环保部门审批发放的五联单,五联单中接收方必须与《危废处置方案》中协议单位一致。受让方(委托方)如违反本条约定,转让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届时,转让方从转让价款中扣除转让价款**%作为违约金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同时转让方有权对合同内的转让标的固定资产另行处置。 (*)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拆除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对建(构)筑物、设备等进行施工,并接受转让方代表的监督。 (*)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施工区域进行围护、降尘,拉运垃圾车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不得沿路抛洒。 (*)受让方在施工时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护栏和警示牌,防止施工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现场,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受让方按照环保要求自找垃圾排放点,自行清理,不得将任何建筑垃圾遗留或埋入施工区域,施工完毕时拆除区域与邻近道路(南北走向)地面等高且达到环保及城市建设等要求,出现任何因此而带来的处罚问题,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没有任何关系。 (*)受让方施工过程,必须接受转让方监督,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以及不按要求作业,转让方有权下达停工指令,直至整改完毕后,经转让方同意,方可继续施工。 (**)受让方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转让方办公区及生活区,一经发现,将进行经济处罚,造成损失或影响的,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 (**)受让方承担的罚款数额发生后,由受让方*日内交至转让方财务部,未按时缴纳的在施工保证金中全额加倍扣除。 (**)本次处置、拆除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受让方应在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单以转让方发出入场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受让方需在规定的日历天内将转让标的全部拉运完毕。如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全部拉运完毕的,受让方每逾期一日需向转让方支付承担*万元/天的保管费,转让方有权直接从施工保证金当中扣除。受让方逾期**天仍未拉运完毕的,视为受让方放弃未拉运剩余转让标的的所有权,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未拉运剩余转让标的,并且不向受让方退还转让价款。 (**)区域设备拆除完毕时,区域内的土壤若受到污染(土壤水溶液PH为*,±*),受让方须用合格的土壤进行换填,受让方不换填的,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换填,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处置过程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行业、地区和转让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合规合法处置危化品的能力,或委托专业机构合规处置危化品(废碱、废硫酸、废烟酸、废酸泥、废氢氟酸、废焦油、废熔盐等),并提交处置方案,作为报名登记条件的必备材料之一。 *.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的同时,须同时受让在新疆产权交易所挂牌的郑州市阜欣实业有限公司转让所属一批待拆除报废房屋建(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须同时在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报名资料受让两个转让项目,只参加其中一项报名的,转让方不接受该意向受让方受让意向,不构成转让方违约。 *.本项目整体转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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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让双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四、此次转让的机器设备的拆除、运输费及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等事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对标的物交割及运输等方面的影响。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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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
明细表.pdf
踏勘确认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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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郭靖慧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 | |
咨询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号金融大厦**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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