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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年新庄集乡菊花台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一、红寺堡区****年新庄集乡菊花台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投标保证金”的内容变更为: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万元整(¥******.**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持CA数字证书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
(*)现金形式:将汇款凭证的彩色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中。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交易平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审依据。
(*)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形式:
将保险(保单)的彩色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中。
(*)银行保函形式:将保函的彩色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中。
(*)融资性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将保函的彩色扫
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中。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前。
*、递交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 行政监督机构: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其他内容不变。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招 标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联系人:杨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江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北塔美居公寓二号楼****室
联 系 人:王强、仲佳荣
电 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