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批准,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
(一)地块范围及性质:
地 块 编 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指标 |
产业准入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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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政储出(****)*号 |
东城开发区驼鞍沟工业园 |
面积 |
*****平方米 |
自动化焊接设备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类项目 |
*** |
** |
* |
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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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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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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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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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 |
以上地块需满足: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
挂牌要求:
*.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查,应在*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日内,竞得人必须缴清全部土地价款,与茅箭区政府签订《“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使用土地。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将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订出让合同后**个工作日内,由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此宗“标准地”的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承担。
*.此宗“标准地”的区域评价(规划环评、矿产压覆、地灾危评、水评等)已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已提出“用地清单”管理意见,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须根据各行业管理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地块评价(备案)手续,严格按照管理意见使用土地。
*.受让人应严格执行本地块的规划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受让人须承诺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半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全部竣工,并按《“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
*.出让人依据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对“标准地”分时段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竞买。凡在本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竞买行为,涉嫌违法用地未接受处罚前,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均不得申请竞买。
三、竞买报名
竞买人须于****年*月**日**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到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在****年*月**日**时**分前予以确认。
四、挂牌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计**天。
挂牌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时,计**天。
摘牌时间:****年*月**日**时
摘牌地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二)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摘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吴兴鹏 ****-*******
(五)竞买保证金账户:
收款全称:十堰市茅箭区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农商行十堰市茅箭支行
账号:**** **** **** *****
(六)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年*月**日
责任编辑:市自规局-茅箭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