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医院口腔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省 | 漳州市
发布时间:2小时前
预算金额:9.8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0
项目名称:东山县医院口腔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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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ZD(

项目名称:东山县医院口腔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所属行业

投标保证金

  *

*-*

东山县医院口腔扫描仪设备采购项目

*台

*****

*****

制造业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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