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海关城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海关****年*至*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海关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门海关城区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C********餐饮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通过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开展政府采购,确定最终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须具有与经营相适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所配送的食品必须是合格的、符合国家对食品监督规定,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配送、质量和卫生要求,遵守采购人关于食材配送方面的管理规定。 |
预计采购时间: | ****-** |
备注: | 本次采购为联合采购,江门海关本级、江门海关缉私局、高沙海关、外海海关、新会海关、江门海关后勤管理中心等*个江门海关城区单位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纳入联合采购范围。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