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大箐山县民政局
地址: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顺发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恒博精神康复防治院
地址:伊春市南岔县东升街*号
联系方式:***********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补录是否为预付款,变更合同履约开始和结束日期。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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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 *(项) | ¥**,***.** | ¥**,***.** | 通过心理援助、情绪疏导、外展宣传、康复训练等服务,改善精神障碍患者的现状,让他们恢复自信、自强的身心,适应正常的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大箐山县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附件: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