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司某项目防渗工程施工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2024-12-12
项目名称:西藏公司某项目防渗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联系方式
023-********
联系人:未*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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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西藏公司某项目防渗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西藏公司某项目防渗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质量(如有) / /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年**月**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津)JZ安许证字[****]******、****年**月**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年**月**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张家俊、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津**************** 邬美富、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鄂****************
业绩 *、西藏旁多水利枢纽大坝基础处理工程、西藏自治区旁多水利枢纽管理局
*、青海省海西州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工程施工二标大坝基础处理工程、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四川杂谷脑狮子坪电站大坝一般隐患治理工程大坝新建防渗墙施工标、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程堰塞体整治工程土建标、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整治工作建设指挥部
*、新疆兵团南疆新建团场**团且末垦区苏塘灌区水利工程(一期)-水源工程(石门水库)第一标段(基础防渗工程)第二合同段、兵团第二师三十八团项目建设管理局
*、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大坝基础防渗工程、新疆新华叶尔羌河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华山沟电站大坝病害治理工程、四川巴郎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山南地区乃东县雅砻水库工程、山南地区水利局/山南市水利局
*、山南市扎囊县卓于水库工程、山南市水利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竹河水库大坝渗漏处理工程施工合同、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竹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雅鲁藏布江加查水电站坝肩基础防渗、台地防渗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华能西藏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阿克牙孜河斯木塔斯水电站古河槽防渗处理工程、葛洲坝伊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南疆新建团场**团且末垦区苏塘灌区水利工程(一期)-水源工程(石门水库)基础防渗工程第一标段、新疆建设兵团第二师**团项目建设管理局
*、农二师**团水源工程(石门水库)大坝基础河床深厚覆盖层砼防渗墙生产性试验工程(第一合同段)、新疆建设兵团第二师**团项目建设管理局
*、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年度施工第*标段、湖北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
*、乌东德水电站大坝围堰防渗墙及墙下帷幕灌浆和渗控处理、主包合同发包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分包合同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东德水电站施工局
*、新疆克州恰克马克河托帕水库大坝基础处理工程、克州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大坝工程施工钻孔和灌浆工程、主包合同发包人:国电大渡河猴子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分包合同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猴子岩水电站大坝工程施工项目部
*、苏洼龙水电站拦河坝基础处理工程专业分包、主包合同发包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苏洼龙分公司/分包合同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洼龙水电站拦河坝工程施工项目部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刚    电话:***-********
    邮箱:**********@***.com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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