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王卜庄镇/下王各庄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下王各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王卜庄镇下王各庄村南三角鱼塘*亩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因村集体鱼塘*亩,原来由李春亮承包,现已到期,由于李春亮所承包鱼塘鱼苗正处在成长期不能清坑,村对鱼塘鱼苗经第三方评估公司天津博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备案证书编号:(****)津房评估证字第*号,鱼塘鱼苗评估价格计人民币****元,同该鱼塘一同发包。 *、承包方竞价成功后三日内需缴纳****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的鱼池承包费用,还需向李春亮缴纳所养殖鱼苗的费用****元,鱼塘所有权归承包方所有,若竟价人为李春亮本人则无需缴纳鱼苗费用。以后按时间节点缴清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凡有意报名承包者必须亲自到现场实地考察测量。意向报名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鱼塘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其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鱼塘相关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及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成交之日起*日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承包权,发包方将扣除承包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同时,发包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挂牌竞价。 *、在承包期内,用水、排水、用电由承包方自行解决,电费、水费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改变鱼塘用途,不得建筑,如有违反相关政策,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必须将鱼塘原貌交回村委会。 *、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鱼塘损失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按现有面积退还剩余年限的承包费用。 *、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承包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包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对所承包土地进行流转,需经发包方书面同意。 **、本方案相关内容由发包方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下王各庄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且为本村经济组织成员的自然人或法人(需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下载并填写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渔业养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