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编号:LCKHFWZCZXGS(****)***号
灵川县氮肥厂、灵川县希宇漓江湾小区,用电项目的直接采购公示
灵川县氮肥厂、灵川县希宇漓江湾小区基站用电项目,采购人为灵川电信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我公司在灵川县氮肥厂基站用电项目,按电表实际使用度数收费,电价*.**元/度(不含税);灵川县希宇漓江湾小区基站用电项目,按电表实际使用度数收费,电价*.**元/度(不含税);每次电费=[(每块电度表本次抄表数-上次抄表数)之和×(电费单价元/度)],按季度结算,以转账方式支付。桂林兆圆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港联不动产服务(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为我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电费清单或收据作为结算依据。
二、直接采购原因
我公司在灵川县氮肥厂、灵川县希宇漓江湾小区装有基站用于无线通信服务,无其他电源可用,必须使用厂区、小区转供电。该项目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桂林兆圆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港联不动产服务(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采购,现以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符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要求。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桂林兆圆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港联不动产服务(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灵川分公司
电话:***********
邮箱:***********@***.com
地址:灵川县灵北路*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灵川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