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利家富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年产**万个沙滩包、***万个首饰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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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利家富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年产**万个沙滩包、***万个首饰盒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白石村塘井组鼎方工业园厂房A栋*-*层 |
建设单位 |
利家富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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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维扬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属于新建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主要从事沙滩包和首饰盒的生产,年产沙滩包**万个、首饰盒***万个。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项目不得擅自使用再生塑料。
(二)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第二时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三)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含****年修改单)表*、表*;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喷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冲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四)项目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其余各侧执行*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油墨渣、废印刷网版、废抹布、废包装桶/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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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发布机构: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来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