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各潜在投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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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灵璧县水利局 的委托,对 灵璧县新汴河管理中心水利工程汛前维修养护项目 进行招标。
*、项目概况与项目范围
*.* 本工程建设地点:灵璧县。
*.*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灵璧县新汴河管理中心水利工程汛前维修养护项目;项目总投资约******元;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项目范围: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个标段。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控制价:******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其他:/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不接受报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