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拟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服务商(供应商)为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还符合下述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或代建)、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