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南区港南大道东延伸工程(新建)(招标项目)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南区港南大道东延伸工程(新建)(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结果公告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08月18日
项目编号:A3310211100000730001
联系方式
0576*********
联系人:陈**
单位: 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
0576*********
联系人:陈**
单位: 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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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

关于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南区港南大道东延伸工程(新建)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

本 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南区港南大道东延伸工程(新建)(A*******************),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南区港南大道东延伸工程(新建)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南区港南大道东延伸工程(新建)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
* 江苏四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不超过***天(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第*候选人 江苏四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郑威轩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苏************)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企业资质
第*候选人 江苏四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玉环市玉环经济开发区滨江大道*号

  • 联 系 人:陈炳余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号***室

  • 联 系 人:吴先生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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