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DLGPC-2021-46)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天津市 | 东丽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12-06
项目编号:DLGPC-2021-46
招标单位:天津市公安局
预算金额:837.5701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1-12-03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7
开标时间:2021-12-17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物业管理项目
联系方式
1382*******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22-********
联系人:未*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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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DLGPC-****-**)公开招标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物业管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行政区域 东丽区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免费获取。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号财政局副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方嘉亮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DLGPC-****-**)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物业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免费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GPC-****-**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物业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包 ***.**** ***.**** 物业管理服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包 ***.**** ***.**** 物业管理服务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一、二号院及交警支队物业服务(其中:分局机关一、二号院服务期*年,交警支队服务期**个月);第二包: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门前办、人口服务中心、看守所及**个基层派出所物业服务(其中华明所、新立所、开发区所、东丽湖所服务期为**个月,其余单位服务期为**个月)。(具体项目数量及规格详见第二部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下列资质需在有效期内):(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开标截止时间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并提供声明函。注:开标当日投标人携带以上实质性资质文件,要求单独密封,文件应胶装装订(身份证原件除外)。未装订或活页装订、文件不齐,未单独密封的,属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免费获取。
方式:(一)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免费获取。请将填写信息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报名表(下载附件)扫描件传至电子邮箱*********@tj.gov.cn。报名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咨询电话:***-********。(二)报名后如放弃参与招标,请于开标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中心,未及时取消报名的供应商将被暂停新项目报名权限。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号财政局副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东丽区政府采购领域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盖章,开标当日递交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号财政局副楼***会议室(前期其他项目已递交过的供货商无须再递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嘉亮
  电 话:***-********
采购文件下载
报名表及招标公告、文件、承诺书.rar

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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