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蚌埠市(怀远片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点施工协作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鑫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万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汇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号*楼招标采购部
联系人:颜经理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
联系人:张工、崔工
电话:联系电话:****-********-***、***,张工:***********、崔工:***********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号,张工,联系电话:***********
四、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