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口东镇张牛屯村1209.5亩土地经营权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宝坻区
发布时间:2023-04-06
项目名称:宝坻区口东镇张牛屯村1209.5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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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口东镇/张牛屯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张牛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口东镇张牛屯村****.*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承包人必须无条件交出所承包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征地费或占地费及属于村集体财产的补偿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属于承包方的地上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补偿、赔偿方式及金额必须按照国家补偿、赔偿标准获得,且需将对应征收、占用土地无条件归还给发包方。 *、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承包方竞价成功后土地所需水电自行解决。 *、承包方承包期内粮补款归发包方所有。如种植其他无粮食补贴农作物,承包方需向发包方补齐粮食补贴。 *、承包方在承包期满后将土地恢复原貌,如若破坏土地原貌未恢复,张牛屯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诉至法院追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期间涉及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承包方需缴纳**万元押金,承包期满退还。 *、承包人禁止燃烧秸秆。 **、该地块为农业生产用地,承包人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只能在所承包土地内种植农作物,不能栽树、卖土。 **、承包方若转包,需提前**天向股份经济合作社报备,并经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方可转包,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委会一份,未经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私自转包,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自然人及法人公开竞价。(自然人需年满**周岁以上、**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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