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采购公告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发布时间:02月15日
预算金额:65.773万元
项目名称: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联系方式
0396********
联系人:孙**
招标人
0371*********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为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场地租赁项目,租赁期限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租赁赵世伟提供的房屋做为办公、办案场所为期一年,现办公、办案专线、通讯线路及房屋装修等均已完成。为加强公务用房规范化管理,提升公共资源利用水平,降低行政管理成本,保障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场地租赁服务的连续性、一致性,减少因搬迁造成的新办公场地装修和设备安装产生的费用,保障办公、办案工作有序进行。经专家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赵世伟 *.地址:河南省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办事处赵庄村后湖**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魏保俊 市纪委监委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毕红兵 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中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张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一次性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解放路西段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河南省财政厅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金盾路*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楼西户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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