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市政道路维修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市政道路维修工程项目 已由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该工程主要对城区大安街、北新街、北辰街、华安路、和平路、荣昌路、永安路、幸福路及康安路等*条道路的主次干路及人行道等破损部位进行维修改造。其中涉及铣刨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平方米,加固、更换混凝土及铸铁井盖***座,拆除更换人行道砖*****.**平方米、路缘石****.**米及树池口***个。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工期:**天。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注:企业资质证书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 “建办市《****》** 号”文件有关规定)。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不同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申请人(包括其股东)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联企业等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
电子邮箱:*******@***.com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
联系方式: 王众****-*******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泓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迎宾路***号隆达智汇产业园的**号*单元*层***室
联系方式:李艳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