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处置项目技术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包括技术服务工作与劳务外包工作,技术服务工作为处置场运行提供日常的技术服务支持,外包工作为在处置场运行项目作业需要时,临时安排的劳务作业工作。
甘肃省甘肃矿区西北处置场、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厂内飞凤山处置场及其它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具体作业日期以甲方的要求为准)。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人经营范围需要包含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输出服务等相关服务;
(*)投标人须具有本次采购所必须的服务能力和资质,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管理制度;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资格,或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合同签订前获得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发售时间:****年**月**日 **时**分-****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号湖北大厦*层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年**月**日 **时**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卢霆彦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梁彬、李征
电子邮件:************@***.com
招标公告具体内容以附件为准,招标编号:GKZH-**F***
招标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