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良王庄乡四小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野猪养殖场东侧8亩林地经营权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静海区
发布时间:2023-04-24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良王庄乡四小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野猪养殖场东侧8亩林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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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四小屯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良王庄乡四小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良王庄乡四小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野猪养殖场东侧*亩林地经营权
资产权益
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原承租方魏玉萍具有优先受让权,已表示行使场内优先受让权。 *、本项目标的面积*亩,本次整体出租,原承租方 魏玉萍 ,在上一任承租期间,兴建 房屋及栽种的树木 ,详见公告中新增设施建设明细表,原承租方在承包期内用于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由双方进行协商或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新承包户对原承包户进行合理作价,中标后双方如出现协商不清事项及争议,可自行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审理。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标的及配套设施设备现状,对标的及配套设施设备现状无异议。 *、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 *、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损失。 *、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受让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因转出方土地整理、工程建设需要,即使租期未满,受让方也需要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在一个月内拆除并运作受让方自行建设的设施,逾期未拆除运走的,视同受让方放弃所有权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以上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同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以上原因产生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人以上述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行为视同承租人违约,承租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扣除农交所服务费用归出租方所有,该土地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 特别提示:根据民法典七百三十四条规定,本项目原承租人魏玉萍具有优先承租权(即租赁期限届满,原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并已提出行使场内优先权,因此在本项目报名及竞价过程中按以下情形处理:(*)除原承租人外,无人报名参与该项目竞价的,原承租人即以标的底价成为最终受让方。(*)除原承租人外,有人报名参与该项目竞价的,由普通意向方(即除原承租人以外的报名人)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进行竞价【*个普通意向受让方报名,普通意向受让方报价一次;*个及以上普通意向受让方报名,普通意向受让方竞价后,竞价结果最高价的普通意向受让方可以再报价一次】,产生最终价格,原承租人如认可最终价格并确认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以该价格成为最终受让方,如原承租人表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则产生最终价格的普通意向方成为最终受让方。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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