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广东欧比特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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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欧比特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惠阳区新圩镇长布村周康围村民小组 |
建设单位 |
广东欧比特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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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永壹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扩建年产塑料外壳及零件**万件、锌合金外壳及零件**万件、铝合金外壳及零件**万件。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要求采取处理措施:
(一)项目不得擅自使用再生塑料;不得擅自增设酸洗、磷化、陶化等污染工序;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等。
(二)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水喷淋塔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浓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外排。
(三)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阳区新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四)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注塑、压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含****年修改单)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二者较严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合金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金属烟尘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五)项目东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其余各侧执行*类标准。
(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抹布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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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发布机构: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来源: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