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花卉苗木规模化基地建设项目——水肥一体化系统、植物补光培养系统(包组二)(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园林花卉苗木规模化基地建设项目--水肥一体化系统、植物补光培养系统(包组二)(二次)
广州市名卉景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园林花卉苗木规模化基地建设项目--水肥一体化系统、植物补光培养系统(包组二)(二次)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植物补光培养系统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人民币***,***.**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年**月**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招标文件成本费***元(人民币),领购后不退。 *.获取方式: 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发至我司邮箱(*******@***.com),并电话通知,电话:***-********。 *.缴纳招标文件费用账号: 账户:
广东省粤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 账号:**** **** **** *****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号南方证券大厦**楼会议室。
十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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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号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粤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号***自编***
采购方:广州市名卉景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粤采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