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法院关于昌吉市70区1丘9栋(吉祥花园西院)B9号楼2单元40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发布时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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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拍卖公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定于*******日上午**:**时(北京时间)至*******日上午**:**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案号****)********号,位于昌吉市**区*丘*栋(吉祥花园西院)B*号楼*单元***室,高层三室二厅,面积:***.**㎡,权证号:新(****)昌吉市不动产权第*******号。详细情况请联系拍辅机构

二、网询价:******元

起拍价:******.*

四、竞买保证金:*万元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日,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看样请与拍辅机构联系。

六、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通过线上(网址:*****************************************)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八、竞买人须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

九、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在成交之日起*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昌吉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昌吉市人民法院;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开发区支行;行号:************】

十、关于竞买标的的过户手续、税费等事宜,请意向竞买人在办理报名手续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前期所欠交费用(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由被执行人承担,标的物权属转移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税法规定由资产占有方(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十一、房产腾退期限为六个月,拍辅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与上述标的有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应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本公告视同送达。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判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拍辅机构: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  

            昌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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