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XZN****-GZ-ZG***;
项目名称:金岭西路公交枢纽(一期)赣州公交现代化修理厂采购空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最高限制总价(元) |
一 |
金岭西路公交枢纽(一期)赣州公交现代化修理厂采购空调项目 |
* |
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算**日内(其中进场交货**日,安装调试**日)完成进场、安装和调试等工作达到验收条件交付采购人使用。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时间:****年* 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下午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年* 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时间:****年* 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缴纳中标价*%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天,按应缴纳总额的千分之一交纳违约金,逾期交纳达**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付款方法:*、全部货物进场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
*、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
*、在质保期满后(若有承诺延长的则按承诺计算)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拨付合同金额的**%(期间均不另计利息),剩余**%余款在能耗承诺期到期后支付。若无能耗承诺期则在质保期(若有承诺延长的则按承诺计算)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拨付剩余**%余款(期间均不另计利息)。采用人民币结算,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根据发票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法定节假日顺延,不计利息,若因票据原因造成采购人审计、税务稽查风险,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采购单位:赣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号
代理机构: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唐江路赣中佳苑沿街商铺二楼
电话/传真:***********
邮箱:**********@qq.com
联系人:陈仙兰、郭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