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石窟研究院文物保护实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洛阳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3月19日
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5-14
项目名称:龙门石窟研究院文物保护实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 |
*、采购项目名称:龙门石窟研究院文物保护实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洛直政采磋商(****)****号-*龙门石窟研究院文物保护实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林州海之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市采桑镇政府院内东三楼***,***.**元评审总得分:**.**分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龙门石窟研究院文物保护实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和磋商文件内所有内容**日历天康孟森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靳进川、范子龙、李琳。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洛财购[****]*号文相关标准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收费金额:*,***.**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 *、本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分。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五室。 *、投标人(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龙门石窟研究院 |
地址:洛阳市龙门北桥东龙门石窟文物保护实验中心 |
联系人:范先生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英秀街**号*号楼**层****号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