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钦州至北海段改扩建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招标补遗书(第*号)
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钦州至北海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通知如下,本补遗书与原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页*.*款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二、原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保证金(*)修改为:
(*)采用现金或支票的,应满足: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所投标段分别汇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万象支行
户 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JL*:***************************
№JL*:***************************
注意:投标人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按不同标段(即按单个标段)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分别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且汇款时每个标段的汇款单据应注明标段号“钦北改扩建监理№JL 标段投保金”。投标人应将各标段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装订在对应标段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强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