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建筑行业支持力度,不断优化建筑行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优质企业在全行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年安庆经开区优质建筑业企业名录进行优化调整(****年录入名录的企业需重新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此次征集对象为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装饰装修、幕墙,电力、通信工程、消防设施、地基基础等建筑业企业。
名录企业征集范围:安庆经开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三、录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二)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专项资质:专业承包二级或及以上资质;
(三)最近两年累计纳税额位居我区同类企业前列;
(四)最近一年内企业负责的工程项目无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不良行为或不规范行为;
(五)受到市级及以上各类表彰和荣誉的建筑业企业优先考虑录入;
(六)建筑业产值统计填报积极、工作配合度高,****年度建筑业产值高的企业优先录入;
(七)其他要求:
企业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名录企业:
*.企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企业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企业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的建设服务能力;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录入程序
*.企业自行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工程科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其企业综合实力、信用、纳税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库名单。
*.公示公告。对入选安庆经开区优质建筑业企业名录的企业在安庆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审核同意后纳入经开区优质建筑业企业名录进行监督管理。
五、名录使用及管理
(一)名录使用
*.安庆经开区管委会招商引资落户项目优先推荐名录内的建筑业企业;
*.安庆经开区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及经开区平台公司项目优先推荐名录内的建筑业企业。
*.经开区各类表彰和企业信用分优先考虑名录内的建筑业企业。
(二)名录管理
经开区优质建筑业企业名录一个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实施周期到期前一个月开始新一轮录入申请及审核工作。
六、申请资料
(一)申请表(附件*);
(二)基本材料:
*.营业执照;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入库承诺书(附件*);
*.上年度建筑业产值入统数据;
*.上年度纳税申报表;
*.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市级及以上各类表彰证明文件。
以上申请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核对。
七、联系方式
*.地址: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电子邮箱:**********@qq.com
*.联 系 人: 叶妍 联系电话:***********
*.附件*-*
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年*月**日
附件*
录入承诺书
(单位名称)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符合安庆经开区优质建筑业企业名录录入条件,所提供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
二、我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安庆经开区优质建筑业企业名录的各项制度规定,接受各监管部门的管理和考评,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三、若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我单位愿接受相关处理。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