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新汴河水系洼地)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新汴河水系洼地)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地址 |
萧县政务大楼B 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主任、***********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翊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萧县凤北佳苑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院 集团股份公司 |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
合肥芳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六合区科创大道*号A*栋*层 |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号*幢***-***室 |
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 *** 号民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响应 |
响应 |
响应 |
||
投标报价 |
******.**元 |
******.** |
******.**元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总体竣工环保验收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总体竣工环保验收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总体竣工环保验收止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王贯中 |
陈中玉 |
周茹宝 |
|
证书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
||
证书编号 |
************** ************** |
************** ************** |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
招标代理费 |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号等文件规定。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水利局 |
||||
单位地址 |
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许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