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更正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拱墅区社区矫正工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不面向中小企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社区矫正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采购目录:C********其他社会治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协助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公益服务活动,心理辅导服务,政策性帮扶服务,家庭社会支持服务,“易帮矫”平台服务,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公益服务等站点培育,未成年人帮扶,社区矫正网站运维、司法所服务等所需的一切服务内容。本项目****年全年社区矫正对象列管数量预估约****人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开展年度绩效审计和财务审计;驻点杭州市拱墅区社区矫正中心,提供***小时现场服务,保持**小时电话服务。根据社区矫正工作需要,为司法所提供现场服务;禁止对外透露工作期间涉及到的内容;****年*月*日-****年**月**日。 |
联系人 | 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六条第一点: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本项目依据上述文件精神,面向区民政局依法登记成立,并经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调解类社会组织,故申请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预留。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