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成都文化四季风”双流区系列群众文化活动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双流区文化馆 | ||
行政区域 | 双流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琳,张兰,张萌 | ||
总中标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双流区文化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淳化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辰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号*栋*单元*楼*号、*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 | ****年“成都文化四季风”双流区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磋商文件(**********) | ||
附件*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附件* |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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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虹宇文化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号*栋*层**号 | ***,***.**元 |
合同包*:
服务类(四川省虹宇文化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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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艺术服务 | ****年“成都文化四季风”双流区系列群众文化活动 | *个系列的主题惠民文化活动(区级集中示范活动不少于*场,群众普及型活动、选送节目场次、线上相关活动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一)所有节目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节目内容积极健康、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充分体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每场演出由采购人确定演出主题)。 (二)演出节目应符合“成都文化四季风”(音乐消夏、欢歌庆秋、劲舞暖冬)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宗旨及要求进行节目组织(包括创作、编排、演出、选送、参演、线上活动的组织实施等)。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 |
刘琳、张兰、张萌(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一、项目情况:*、备案号:********************[****]*****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品目: C****文化艺术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双流区电视塔路*段**号。
三、标的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文化馆****年“成都文化四季风”双流区系列群众文化活动
四、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文化馆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淳化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辰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号*栋*单元*楼*号、*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