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开平市振华水厂光伏及充电站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第***页至第***页《投标文件格式-七、工程量清单》: 原文:“工程量清单(单位:元)”的所有清单内容 现修改为:以附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澄清修改内容的均作对应修改,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开平市公用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备注:本次澄清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上发布。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可点击https://zbtb.gd.gov.cn/#/index查看。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