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号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医疗机构:
在我省核对药品挂网价工作中,发现部分仿制药(见附件)在我省挂网价高于同品种参比制剂药品在全国的挂网价,不符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的通知》(医保办函〔****〕*号)精神。
现将该部分药品暂时调入备选目录,平台不显示挂网价格。相关企业须在****年*月**日前将同品种参比制剂药品在全国的挂网价(包含集采中选价)、药品价格调整至不高于参比制剂挂网价的调价申请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提交至中心业务受理邮箱**********@***.com(邮件名称:“药品名称+高于参比申请调价”)。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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