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钦州港兴港路钦州港营业厅实施外包
合作运营比选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港分公司
****年*月
第一章参选人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所述的项目。
二、名词定义
*.“需求方”“业主”“采购人”系指本项目需求方/业主/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港分公司。
*.“参选人”系指参加本次比选并向需求方提交《参选书》的单位。
*.“中选人”(中选方)系指本次比选中选单位。
*.“落选人”(落选方)系指本次比选落选的参选人。
*.“比选工作组”系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港分公司为本次比选组织的负责比选组织和评审工作的项目性组织。
*.“参选人代表”系指参选人负责参与本次比选应答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
三、关于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参选人须知
第二章需求说明书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参选书格式
*、比选文件的修改
在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需求方有权修改《比选文件》。比选人以书面形式《比选文件澄清函》通知所有比选文件收受人。《比选文件澄清函》是《比选文件》的一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比选文件的答疑
参选人需要需求方对《比选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解释的,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书面文件至需求方,由需求方在*个工作日内统一进行答疑,并通知所有参选人。如需求方通知时间和地点进行《比选文件》的答疑。参选人应指派专人参加,不得以未派人参加答疑会作为《参选书》存在错漏的理由。答疑会上未能澄清的问题,需求方将在答疑会后*个工作日内以《比选答疑纪要》(如有)的形式明确澄清,并送达所有参选人。答疑会后需求方将不再受理任何澄清或解释要求。《比选答疑纪要》(如有)为《比选文件》的一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和版权
需求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比选文件》的解释权。《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修改文件》(如有)和《比选答疑纪要》(如有)版权均属需求方所有。参选人应对《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澄清通知》(如有)和《比选答疑纪要》(如有)的内容履行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将其用于本次比选适用范围外的其他用途。
四、注意事项
《参选书》无论正、副本,均须经参选人代表签字并在《参选书》封面加盖公章。需求方只接受加盖有参选人单位公章的参选文件(使用投标专用章的,则必须附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的授权(格式详见第三章参选文件格式),且正本中必须附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参选书》、《参选澄清函》等所有比选过程中文件需经参选人代表签字盖章,签署人名应保持一致。
参选人须完整阅读本《比选文件》关于参选、报价等相关事宜,制作和提交符合《比选文件》规范和要求的《参选文件》。
参选人从需求方获得的相关数据以及其他任何需求方相关数据均需要保密。
严禁参选人采用挂靠符合资质、资格单位的形式,参加需求方的一切比选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参选人及同意被挂靠的单位的应答资格。
本项目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
参选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参选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需求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以上费用。
不论比选结果如何,需求方将不退还各参选人的《参选书》等文件。
中选人所提供的参选资料必须属实,如发现虚假资料,中选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需求方有权采取包括终止合同在内的一切行为以及向中选人追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应答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需求方可取消参选人资格,参选人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参选文件逾期送达;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二家的;
*、开启参选文件后, 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存在下列情况的其参选文件无效:
*.*参选文件中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参选文件无参选人盖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参选人提交两份或多份不同内容的参选文件,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挂靠符合资质(资格)单位进行应答的,或参选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参选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比选;
*.*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
*.*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参选人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比选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作废的其他情形。
五、关于参选文件
*、参选书的编写
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含正文和附件),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格式提交完整、有效的《参选书》,并保证所提交的《比选参选书》中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真实或不完整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书》视为无效。
《参选书》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除《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除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除外。
*、参选书的组成
《参选书》按以下顺序编辑装订,不得擅自减少内容,否则视为《参选书》不完整。参选人可酌情增加《参选书》的内容,但所增加的内容统一编制在“其他内容补充”当中。
(一)投标专用章授权书(如有)
(二)全套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点对点应答
(四)廉政承诺书
(五)其他补充内容
*、比选应答应提交的文件
参选人应按需求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应答,按规定格式提交完整的参选文件,并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参选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参选书:纸质文本*份,单独封装,须经参选人代表签字,封面加盖公章,加盖骑缝章。
*、参选文件的封装
报价书的封装:密封《报价书》的信封正面按以下格式书写:
报价书
比选项目:钦州港营业厅外包合作运营
参选人名称:(公章)
参选书的封装:密封的信封/包装箱正面按以下格式书写:
参选书
比选项目:钦州港营业厅外包合作运营
参选人名称:(公章)
参选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参选文件的送达
参选人必须委派法人代表授权人在规定时间前递交按规定格式编制的全套参选文件,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参选文件(包括纸质文本、电子版)将被拒绝。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参选方式概不接受。
参选人如决定放弃参选,应于截止时间三日前以正式函件(盖公章)通知(含传真、邮件)需求方。
*、参选书的启封
参选文件由需求方的比选工作组组织收取。在评审当日经评审委员会检查确认参选文件密封完好后,当场开封《参选书》正本。
*、参选文件的澄清
在比选和合同谈判的各个阶段,需求方有权要求参选人对有关问题做进一步的澄清,参选人应以正式书面形式(盖参选人公章)给予正式应答。所有文件的签署人名应保持一致。所有各阶段的澄清文件都将作为《参选书》和/或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应答的澄清不得实质性修改原《参选书》,否则视为无效。
需求方承诺对参选人所提供的《参选书》和《参选澄清文件》的内容履行保密义务,不将其用于本次比选适用范围外的其他用途。
六、关于点对点应答
对需要应答的内容,参选人应根据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的应答,“满足”表示本项目能够提供需求方要求的内容,一旦做出“满足”的应答,需求方将认为参选人无条件完全满足。应答“不满足”或“ 满足并优于”的,须做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凡采用其他任何方式应答(如“理解”)均视为参选人未应答,参选人不应有任何异议。点对点应答中的漏项,视为无条件“满足”,但将在评审中酌情扣分。凡参选人应答为“满足”的商务和技术条款及被需求方视为“满足”的商务和技术条款,在与中选方进行合同谈判的过程中,作为双方已认可的条款,不再进行谈判。如中选方就此类条款提出异议,需求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如对《比选文件》的条款有异议或保留,应首先在《参选书》中对有异议或保留条款根据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的应答,然后提出依据和对应的说明建议。任何不按此要求的参选书将承担被拒绝接受的风险。
在点对点应答中,如有内容与《参选书》的其他部分(如方案建议书、参选人简介)重复,可在应答“满足”或“不满足”的基础上,以“详见”、“参见”方式援引其内容,并指明参考文档中的具体章节及页码。
七、关于比选评审
需求方设比选工作组,负责比选活动的组织以及与参选人联系、协调和交流工作。比选工作组具体负责编制《比选文件》、参选人资格审查、参选人实地调查、《比选文件》的澄清、答疑。需求方设评审委员会对参选人的实力、方案、服务、价格进行评估并向决策委员会提交比选评估报告。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评估报告仅作为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参考依据。
八、关于中选和合同签署
中选结果由需求方确定,需求方比选工作组、评审委员会不向参选人解释中选原因和落选原因,不对最终结果做任何解释。
确定中选结果后,需求方通知各参选人中选结果。无论是否中选,参选人都需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收到比选中选结果并确认。逾期没有回复视为对中选结果已经确认。
参选人若在中选后,对比选项目提出附加要求(如工作量)或要求修改中选报价,则需求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参选人若在中选后放弃中选项目或拒绝签订合同的,需求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未经需求方同意,中选方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不得将核心工作分包他人;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作并取消中选方的中选资格。
除需求方和中选方另有约定外,中选方不得将非核心工作分包他人;如确有需要,需经需求方同意,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作并取消中选方的中选资格。
需求方在中选结果发布后,按照商务规范书的基本约定与中选方订立合同。《比选文件》、《比选答疑纪要》(如有)、《比选文件澄清通知》、参选人提交的《参选书》、《参选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在编制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合同的完整性及严谨性。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与需求方签订合同。
有充分证据证明参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选无效,需求方不与参选人签订合同:
*.与其他参选人串通进行应答的;
*.以他人的名义进行应答的;
*.弄虚作假(含提供虚假资料等)骗取中选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需求方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九、关于组织纪律
在确定中选结果之前,参选人不得向需求方的比选工作组和评审委员会成员询问比选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最终结果的活动。
为保证工作的公正性,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工作组和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与参选人私下交换意见。
在工作结束后,凡与比选工作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比选情况扩散到工作组和评审委员会之外。
十、异议受理渠道
参选人如对本次比选持有异议,可先提出实名书面质疑,对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提出实名书面投诉。质疑为投诉的前置程序。
质疑可向下列人员提出:
姓名:陈其艳
联系方式:***********
十一、比选招募条件
(一)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个月),中标方到期后有优先合作权。
(二)经营范围
*、该营业厅代理电信业务包括天翼移动业务的号卡销售、宽带/固话业务的发展及受理、套餐办理/变更、现金交费、电话卡销售、投诉类业务及服务支撑等。
*.*天翼终端上柜不得低于*款,如若电信方抽查发现终端上柜不达标,可给予代理商最长一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钦州港电信分公司有权取消代理商外包资格。
*.*终端品类:驻店商需按分公司要求负责厅店的主流品牌生态产品新品陈列不少于*类,需涵盖智能手表、智能音箱、蓝牙耳机、平板、电脑等;
*.*陈列要求:手机终端当季新品***%上柜,旗舰机型***%上柜,厅店内不允许有空机托及空柜情况,要求真机上柜率不得低于***%。
*、营业厅不可擅自销售异网通信运营商卡号,不可为异网运营商放号,不可投放相关宣传物料,所在经营场地内不可有异网运营商标识。
(三)店员配置与管理
*、总数不少于*人,店员配置人数最少*人(不含行销人员),行销人员不少于*人(不含代理商老板本人及配偶,其中每天参与营销的行销人员不少*人),每班不少于*人。如人数不达标的,从离职当天起**天内人员补回,如出现人员配置不达标,钦州港电信分公司有权调整该门店的对应权益及取消代理商外包资格。
*、人员需在外包的第二个月即****年*月招聘完毕。
*、根据现行外包厅管理办法,服从与配合电信方考核与管理。
(四)运营考核规则
*、月度考核积分为****分。
*、根据现行社会渠道代办佣金标准进行计发佣金,并按照社会渠道佣金体系考核办法执行考核。
*、根据现行运营补贴办法参照市县商圈厅类型标准进行计发运营补贴。
*、公司按现行社会渠道代办佣金标准计发代办费给驻店商。
*、每月提供礼品作为爱心翼站活公益活动,每月组织组织开展一场爱心翼站活动。
(五)客户服务要求
*、承接受理用户投诉,百分百落实首问责任制;
*、每月*****号本级工单咨询投诉单,有关厅店促销受理投诉不超*单;
*、满意度工单,不允许连续三个月被回访到用户对本厅店服务不满意;
*、每季度不允许有集团定责的因厅店促销不合规造成的工信部投诉。如被集团定责的,首单则按支局被考核的收入金额考核厅店,第二单被定责的,按支局被考核的收入金额双倍考核厅店,第三单被定责的,钦州港电信分公司有权取消代理商外包资格。
(六)退出机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港分公司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按门店代理合同考核积分和放号不达标下达预警单,连续次三次不达标的;
*.在营业厅登录其他班组或其他代理商工号;
*.发生两人以上无故旷工的;
*.年度总积分不达标的;
*.不诚信经营/违规经营(如违反实名制)的;
*.不配合开展服务工作、服务效果差、连续三个月未能压降投诉,产生严重服务投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越级投诉、媒体曝光等),影响电信公司形象的。
十二、比选报价
*、比选报价包含法定税费等相关费用;
*、比选月发展净增积分、净增放号量、承诺终端上柜数:报价低于积分设置的**%的参选文件将被否决;报价高于积分设置的**%的须说明理由。
*、租金、月发展积分和放号比选报价
钦州港营业厅:按“大收大支”管理模式收取租金,按标准计发代办酬金,按城市商圈店标准核发门店专项运营支撑费。按厅店面积为**.*元/平方米月租金按****元/月收取。根据《关于自有厅外包或引商入店水电费管理规范的通知》中国电信【****】***号,代理商水费按**元/月,电费按照每月电表实际产生的度数计算统一缴纳给电信公司。本项目月发展积分、天翼和宽带发展量、终端和分期业务量设置:设置目标标底积分****分,天翼放号***户,宽带放号**户,终端销量**台,分期业务考核**户。每月销量按门店销售系统进行统计,未按要求进行门店营销系统进行统一进销存管理或者外部调机销售不核算终端销量。报价低于积分设置的**%的参选文件将被否决;报价高于积分设置的**%的须说明理由。
第二章需求说明书
参选人须对《需求说明书》的每一条款做点对点应答。诸如“已知”、“理解”、“明白”或“同意”等这样非确切的答复是不可接受的。本技术规范书中所列内容有具体要求的,参选文件应答中除回答“满足并优于”、“满足”、“部分满足”或“不满足”外,还须列出参选人对条款的具体满足程度。
钦州港兴港路钦州港营业厅外包合作代理商采购需求
序号 |
网点 |
需求说明 |
应答 |
|
(满足并优于/满足/部分满足/不满足) |
具体满足程度 |
|||
* |
钦州港营业厅 |
人员投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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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建网点 |
|||
* |
月发展积分****分 |
|||
* |
天翼月放号***户,宽带月放号**户 |
|||
* |
终端月销售**台,分期月销量**户 |
|||
* |
房屋租金****元 |
|||
* |
客户服务 |
|||
* |
天翼终端真机上柜数不得低于*款 |
|||
* |
运营计划(方案) |
|||
** |
运营资质 |
第三章评选办法
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首先进行符合性检查,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参选人进入下阶段评审。评审标准如下:
*.符合性检查
序号 |
审查要求 |
* |
参选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一致。 |
* |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
* |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 |
* |
(*)比选文件须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页签或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比选文件中凡要求盖公章的地方必须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比选文件中凡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字。 |
* |
对《采购需求点对点应答》进行完整有效报价且没有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报价,报价没有超过设置范围的界限。 |
* |
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承诺中选后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发票。 |
* |
第二章“需求说明书”全部逐条应答。 |
* |
参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违法或质量问题的。 |
结论(通过/不通过) |
*.评分标准(满分***分)
评审项目 |
评审细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技术部分(**分) |
店员配置 |
** |
总数不少于*人,店员配置人数最少*人(不含行销人员),行销人员不少于*人(不含代理商老板本人及配偶,其中每天参与营销的行销人员不少*人),每班不少于*人。满足时该项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人则增加*分,最高加*分。 |
运营计划(方案) |
** |
运营计划(方案)一般的得*-*分,中等的得*.*-**分,优秀的得**.*-**分。 |
|
运营资质 |
** |
有运营资质且电信专营店数量*-*间的得*分,*-*间的得*分,*间以上的得*分;若被评为****年度强商的,在得分基础上加*分。 |
|
商务部分(**分) |
新建网点 |
** |
在承接钦州港营业厅运营的当月起(含)三个月内,在中马产业园范围新建一个网点(城市非商圈厅),得**分。反之不得分。 |
网点月发展积分 |
** |
网点月发展积分标底为****分,满足标底得*分。每递增****分则增加*分,最高加*分。 |
|
天翼和宽带月放号量 |
** |
天翼月放号量标底为***户和宽带月放号量标底为**户,满足标底得*分。每递增**户则增加*分,最高加*分。(天翼和宽带放号量需同时递增) |
|
终端和分期销量 |
** |
终端月销售标底为**台,分期月销量为**户,满足标底得*分。每递增*台终端和*户分期增加*分,最高加*分。(终端和分期销量需同时满足) |
|
房屋租金 |
** |
每月缴纳房屋租金不低于****元,满足标底得*分。每递增***元则增加*分,最高加*分。 |
|
客户服务 |
* |
*、承接受理用户投诉,百分百落实首问责任制;*、每月*****号本级工单咨询投诉单,有关厅店促销受理投诉不超*单;*、满意度工单,不允许连续三个月被回访到用户对本厅店服务不满意;*、每季度不允许有集团定责的因厅店促销不合规造成的工信部投诉。 |
|
天翼移动终端真机上柜数 |
* |
终端上柜数不得少于*款,满足标底得*分。每递增*款则增加*分,最高加*分。 |
|
总分 |
*** |
第四章参选书格式
参选人应严格按照“第四章参选书格式”要求制作参选文件,不得随意改变参选书格式,不得随意增减条款影响参选书格式中既定的参选人和需求方权利及义务。如参选人违反上述规定,需求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建议目录
*.参选申请书(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参选人基本信息表
*.采购需求点对点应答
*.运营计划(方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承诺书
*.比选廉政承诺书
*.其他(如有)
参选文件
*、参选申请书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港分公司
我公司收到贵公司的项目比选文件,已详细审察全部比选需求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经研究,决定参加比选应答。
我方应答代表为,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为:《参选书》纸质文本份。《参选书》按规定格式编制并包括以下内容:
*.参选申请书(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参选人基本信息表
*.采购需求点对点应答
*.运营计划(方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承诺书
*.比选廉政承诺书
我方已完全明白《比选文件》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我方完全同意并认可贵公司的比选、评审办法,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比选应答,或其他任何比选应答;
二、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比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或资料的真实性;
三、若中选,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应答有效期的,需求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选人延长应答有效期。
四、若我方中选,我方将保证履行《比选文件》、《比选答疑纪要》和《比选文件澄清通知》的要求,以及《参选书》、《需求点对点应答》和《比选应答澄清文件》的承诺,按《中选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履行责任。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签字):
参选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港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参选授权代表,全权处理采购项目比选活动的一切事宜。该授权代表做出的所有承诺说明,我单位均予于认可并承担全部责任。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授权。
参选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
年月日
*、参选人基本信息表
参选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单位性质 |
联系方式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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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是否有通讯经营资质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需求点对点应答(须加盖公章)
序号 |
网点 |
需求说明 |
应答 |
|
(满足并优于/满足/部分满足/不满足) |
具体满足程度 |
|||
* |
钦州港营业厅 |
人员投入*人 |
||
* |
新建网点 |
|||
* |
月发展积分****分 |
|||
* |
天翼月放号***户,宽带月放号**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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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端月销售**台,分期月销量**户 |
|||
* |
房屋租金****元 |
|||
* |
客户服务 |
|||
* |
天翼终端真机上柜数不得低于*款 |
|||
* |
运营计划(方案) |
|||
** |
运营资质 |
*、运营计划(方案)(须加盖公章)
*、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承诺书
增值税发票承诺书
我公司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国家“营改增”试点工作覆盖我单位所属行业或注册地),我公司提供给买方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造成买方的税负增加由我公司全额承担。
如上述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参选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比选廉政承诺书
为规范参选人、采购人双方在比选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比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双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招标人承诺
*.*本次比选活动参照招投标的办法来组织,所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比选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不收受或变相收受参选人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参选人索要钱物;不在参选人报销应由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参选人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参选人宴请;不要求参选人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工作人员亲属不收受参选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
*.*比选期间不单人约见采购人的工作人员;
*.*不向参选人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比选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
第二条参选人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不向采购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采购人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采购人;不为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不单独约见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不到采购人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不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电话询问比选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个人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不诋毁参选的任何一方的名誉,不传播与比选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第三条监督及责任
*.*采购人、参选人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双方均可向采购人的监察部门举报;采购人的监察部门将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采购人监察部门有权对比选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如参选人违反本协议约定,采购人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取消参选资格、宣布中选无效、停止其参加采购人项目比选资格*-*年等。
参选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