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门联席会议《关于请做好****年度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经济人士初审名单公示的函》要求,现将通过省级初审“****年度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经济人士”名单中涉及我市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或发送邮箱********@***.com。
联系人:李宏林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通过初审的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名单(廊坊市)
*.通过初审的河北省优秀民营经济人士名单(廊坊市)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