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溶溪片区锰污染系统治理项目(溶溪河水污染治理工程)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重庆市秀山县溶溪片区锰污染系统治理项目(溶溪河水污染治理工程)”招标文件补疑通知如下:
一、补疑部分
*、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款投标报价**. 安全生产费”变更为: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 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费计算标准的通知》(渝水办建〔****〕* 号)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 *.*%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函》及经济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总报价中,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因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投标函》为固化格式,《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费率“*.*%”无法更改,故《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
本招标项目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标准按实结算。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详见附件。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秀山县秀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尊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