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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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任泽区邢家湾镇****年以工代赈项目 已由 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任泽区邢家湾镇****年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变更的批复任邢审投资批〔****〕**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任泽区邢家湾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邢台市任泽区邢家湾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邢台市任泽区邢家湾镇王村、滏北、牛辛寨、刘庄。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内容包括隆尧县界至王村东西路、滏北至穆口、滏东至穆口、污水处理厂东西路以北至新一东西路以南、牛辛寨到孙庄天鹅湖小区新建混凝土道路,包括土方开挖与回填、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牛辛寨到孙庄天鹅湖小区改建混凝土道路,包括旧混凝土路面拆除、垃圾外运土方开挖与回填、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等工程内容。本项目务工人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总报价的**.**%,用工人数不低于***人。计划工期:建设工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本项目最高限价:*******.**元。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评标时以现场查询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提出。 受理单位:邢台市任泽区邢家湾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绍迪,受理电话:****-*******); 河北鸿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宋立云,受理电话:****-*******,邮箱:***********@***.com)
监督部门名称: 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任泽区邢家湾镇****年以工代赈项目 |
中标人 |
**** |
招标人: | 邢台市任泽区邢家湾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鸿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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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台市任泽区邢家湾镇政府(***县道)北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新华南路金凯利商贸城**幢***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绍迪 | 联系人: | 宋立云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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