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PVA光学膜工业试验线建设一期工程项目
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PVA光学膜工业试验线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川维公司PVA光学膜工业试验线建设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国石化计〔****〕***号)和《关于川维化工公司调整PVA光学膜工业试验线建设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答复意见》(中国石化计〔****〕**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PVA光学膜工业试验线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PVA光学膜工业试验线建设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内。
*.*建设规模:年产***万平方米,幅宽*.*米PVA光学膜生产线一条。
*.*建设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万元,本标段投资约***万元。
*.*计划工期:
一标段:***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交工日期:****年**月**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标段招标范围:
一标段:PVA光学膜*.*米幅宽主线成套进口生产设备的安装,包括:前段挤出机、后段挤出机、光学膜制膜装置、气缸干燥机、汽浮热风干燥机、在线检测及控制系统、收卷机、分切机组成(详见清单)(不含土建基础)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年*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膜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膜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年*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膜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获取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登陆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将《保密承诺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保密承诺函》原件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密承诺函》扫描件后,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等资料。
*. 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通过交易平台远程参加开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淮江路**号;;
邮编:******;
联系人:魏顺清;
电话:***-********;
电子邮箱:**********@sinopec.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号燕化宾馆康体楼*楼;
邮编:******;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
电子邮箱:***********@sinopec.com。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保密承诺函
鉴于:贵单位拟进行施工公开招标事项。现就承诺人在完成投标事项过程中所接触或知悉的贵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此次项目相关的保密信息应负保密义务具体事宜,特承诺如下:
一、保密事项范围
*.贵单位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也包括被贵单位声明要求保密的其他信息。
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生产配方、制造方法、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
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生产成本、负债情况、重大诉讼、标底标书、行销计划、发展战略、财务资料等。
*.上述保密信息贵单位通过书面文件、图片、视频或电子数字等方式向承诺人提供或披露。
*.承诺人知晓,“贵单位”的范围还包括贵单位的分支机构、全资子单位、控股单位、委托代理人、董事及雇员等。
*.承诺人知晓,贵单位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的行为均不表示贵单位将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授予承诺人。
二、保密事项的排除范围
需保密的信息范围不含以下内容:
*.本函签署时,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本函签署后,非承诺人原因而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贵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及政府和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求公开的信息。
*.经贵单位书面同意公开的信息。
三、承担保密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范围
接触到贵单位保密信息的承诺人以及承诺人的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委托代理人、董事、雇员以及其他承诺人派出的可能获悉贵单位保密信息的人员均应承担保密义务。
四、保密信息的使用
*.除用于投标项目外,承诺人保证不将贵单位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如果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庭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承诺人披露知悉或掌握的贵单位保密信息,承诺人保证事先将拟披露的贵单位保密信息范围书面告知贵单位并得到贵单位的书面确认。
五、保密责任
*.承诺人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和严格的保密措施,维护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贵单位的保密信息的完整性。
*.承诺人保证遵守贵单位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承诺人承诺,未经贵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复制、公布、出版、讲授、转让、申请专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贵单位的保密信息,且不剖析含有贵单位保密信息的样品。
*.承诺人保证限定其接触贵单位保密信息的人员范围,不随意扩大。
六、保密资料处理
*.投标截止后的*天内,将从贵单位获得的保密信息物理载体正本及其全部副本退还贵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件、数据光盘、移动硬盘(含优盘)等。
*.对已复制并保存在承诺人电脑和档案库的贵单位保密信息,承诺人保证删除或采取严格保密措施,限定借阅人员。其他复制的纸质文件,若不为存档使用,则应销毁。
七、赔偿责任
承诺人若违反本承诺函的义务致使贵单位保密信息泄露的,将立即停止侵权,赔偿贵单位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八、保密期限
除第二条列举的情形外,承诺人对其他保密信息承担永久保密责任。
九、其他
*.本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如承诺人最终未能接受贵单位之委托,本保密承诺函所承诺之全部义务仍然有效,并退还从贵单位获得的全部保密资料,删除电子文本(如有)。
承诺人:盖单位章
签署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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