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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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J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海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海城法庭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条为:“本项目磋商小组由 * 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 * 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 * 人”,现变更为:“本项目磋商小组由 * 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 * 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 * 人”。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其他事宜: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原县人民法院
地址:海原县人民法院政府东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景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海鹏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宏斌
电话:****-*******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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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宁夏景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