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彰武县公安局马背***治沙精神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备案。招标人为彰武县公安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彰武县公安局马背***治沙精神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彰武县阿尔乡镇原阿尔乡畜牧厂内 *.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建设一栋三层教育基地综合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一楼为派出所技术业务用房,二楼为马背***宣传教育基地,三楼为治沙精神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包括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力照明、消防及弱电等辅助工程。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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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 | |||||||||||||||||||||||||||||
四、投标 |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现场投标地点: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领取地点:请到阜新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上发布.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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