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广西大王椰与或非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大王椰与或非定制家居生产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英岭路以东、西岭路以南。
二、用地规模及用途
用地面积*****.**平方米(折合**.**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三、土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且≤*.*。
四、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为优化生产线及场地竖向设置,拟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进行调整。
五、主要调整内容
(一)规划总平方面
结合地形及周边项目高差,将原规划总平布局的*#、*#生产车间及*#停车库调整为一栋三层厂房及两层配套地下停车库,相应调整建筑物外轮廓;结合地形及市政道路标高优化并调整场地竖向、调整停车位及绿地布局、机动车出入口北移。
调整后,容积率由*.**调整为*.**,建筑密度由**.**%调整为**.**%,总建筑面积由*****.**㎡调整为*****.**㎡,总计容建筑面积由*****.**㎡调整为*****.**㎡,绿地率由**.**%调整为**.**%,机动车停车位由***个调整为***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个调整为***个。
(二)建筑单体方案方面
根据规划总平相应调整建筑楼栋数量、建筑高度、层数、层高以及建筑平面功能等内容,并根据平面功能设置相应调整建筑外立面效果。
综上,调整后规划总平退间距及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筑平面功能布局等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筑外立面效果符合《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城市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的要求,上述相关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公示方案为设计草案,最终以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六、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公告栏(南宁市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大王椰与或非定制家居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
(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style=";letter-spacing:-1px;">)。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号)。
同时,将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室,邮编******)。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