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沛县中医院手术室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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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沛县中医院 | ||
行政区域 | 沛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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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第二开标室(沛县)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沛县中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沛县沛城镇东风中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号信安大厦B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楠 |
项目概况 沛县中医院手术室设备采购项目JSZC-******-GCZX-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GCZX-G****-****
项目名称:沛县中医院手术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沛县中医院无影灯、手术床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
*.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部门: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栋****室。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a***f-****-**db-b*fb-a**f***c**c*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楠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