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接待站租赁
项目编号 | JZEG-XN-**-H*-F-******* | 采购经理 | 于波-*********** |
报名截止时间 | ****-**-** **:** | 报价截止时间 | ****-**-** **:**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无 | 接待站租赁 | **平方 | ** | 月 | *天 |
项目要求:
*.保证金金额:*元
*.商务条款:*、供电分公司现有坐落在峰峰矿区峰峰镇太中路*号供电分公司大门东侧信访接待站(建筑面积约**㎡)出租。 *、计划租赁期为:** 个月。 *、计划租赁费用:接待站每月租赁费***元。 *、租赁双方义务: 出租方:供电分公司大门东侧信访接待站(建筑面积约**㎡)。 承租方: (*)承租方需一次性交清全年租赁费用,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其他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己承担。 (*)出租方按政府物价部门价格收取承租方租赁期发生的水、电、暖(采暖期)费用,方式为现金支付。 (*)接待站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导致损毁的,承租方不承担责任。 (*)承租方有义务维护好接待站主体结构原样,并有义务保证租赁期间房屋的完整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如人为损毁主体结构给出租方办公楼造成损坏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在不损坏主体架构的前提下,承租方需要增加其他物件或简易装修时,应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出租方改造已租赁的接待站或上级政策有关规定原因,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协议立即终止。 (*)在租赁期间,如承租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治安条例、企业有关制度的,给出租方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承租方应全部承担,出租方有权终止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 (*)租赁期限未满,承租方不租赁接待站时,剩余租金不予退还,并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出租方,恢复车库原样。 (*)租赁期满,承租方不再续租出租方接待站,承租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恢复接待站原样。承租方无权转让或出租他人使用,如发现其行为立即终止协议。给出租方造成后果的由承租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技术条款:
*.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报名要求:要求报名单位为独立法人,报名上传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