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拟按程序开展遴选****年灵山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测量、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评审、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结算审核、财务竣工决算单位工作,现将事项公告下:
一、建设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二、项目名称:****年灵山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
三、项目概况:拟利用中央、省级和市级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开展****年灵山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建设工作,计划投资***万元。
四、遴选内容:测量、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评审、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结算审核、财务竣工决算单位。
五、采用平均值评标法规则遴选项目实施单位。
六、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相应资质,并提交如下资料:①报价函(需报送具体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②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④法人身份证;⑤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提供该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⑥公司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⑦业务业绩(不少于两项);⑧承诺书(按指定范本)。
七、报名要求:凡有意参与者,请携带以上资料纸质版(装订成册),密封后于****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到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灵山镇政府办公楼四楼基建办公室)报名,超出报名时间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冉女士????电话:****-********
注:请依法依规报价/投标,不得围标、串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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