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枣阳市南城沙店社区沿河路东侧(浕水国际南区)2-3号楼第一层108号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湖北省 | 襄阳市
发布时间:1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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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枣阳市人民法院将于********时至********时止(延时除外)在枣阳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枣阳市人民法院,网址:详见现场图片********************************************************************************************* style="color: black">),现公告如下:

.拍卖对象为:枣阳市南城沙店社区沿河路东侧(浕水国际南区)*-*号楼第一层***号房地产。(详见现场图片,评估报告)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加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提前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别注明: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产生的税费依法各自承担

六、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一周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枣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枣阳金穗支行,账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李法官 ****-*******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枣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